垃圾分类,绿色家园--研究院开展垃圾分类活动

时间:2020-09-18

《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9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施行。

    研究院严格对照条例要求,积极配合智创园管委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并开展各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2020年9月17日,研究院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了《条例》精神及嘉兴市环卫处垃圾分类办下发的《保护环境-从垃圾分类开始》宣传材料,并进行现场模拟分类。会后,研究院综合管理部对全院的垃圾桶标识了明显标记,并对每天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对有问题的分类及时指出、要求改正。每周对上一周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总结,并汇总各部门的意见与建议,将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生活垃圾分类,是指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分类投放又按区域属性,划分为生活垃圾“四分类” 。

     居住区“四分类”: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四分类”: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

      可回收物:

      Ⅰ 纸类:报纸、书刊杂志、纸板纸箱、饮料及牛奶等洗净的纸类包装(利乐包装)、其他纸类(文件资料用纸)等。

      Ⅱ 塑料橡胶类:塑料瓶、泡沫塑料、其他塑料用具等。

      Ⅲ 金属类:钢铝易拉罐、食品罐盒、餐具炊具、金属管道等。

      Ⅳ 玻璃类:玻璃容器、酒瓶、其他玻璃等。

      Ⅴ 织物类:完整干净的衣物。

     有害垃圾

     Ⅰ 电池类:废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和铅蓄电池等可重复充电的电池。

     Ⅱ 灯管类:日光灯、节能灯等废荧光灯管、灯泡。

     Ⅲ 日用品类:过期药品及其直接包装、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废水银温度计及血压计、废胶片及废相纸,X光片等。

     Ⅳ 其他类: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墨盒、废矿物油及其包装、过期化妆品等。

厨余垃圾专指饮食、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菜梗菜叶、食物残余、瓜果皮核渣、禽类骨骼内脏、过期食品等食品类废物和废弃食用油脂。此类垃圾由于其含水率、油份、盐份高,属于湿垃圾,需由专门的设备进行回收处理。

     厨余垃圾水分多,易腐烂变质、产生臭气,既影响环境,也容易在垃圾回收过程中出现污水滴漏等问题;所以,建议大家餐厨垃圾投放前要沥干水分,扎紧袋口。

除了上述三种分类之外,其余生活中产生的塑料袋、塑料外包装或盒、纺织品(毛巾、抹布、内衣帽袜等)、纸品(一次性纸杯、餐巾纸、妇女儿童卫生用品等)、一次性餐具、打包盒、烟头、破旧陶瓷品等。除此之外,不易腐烂敲碎的动物大骨、玉米棒、玉米叶和粽叶、贝壳等,也应投放进其他垃圾桶。

     其他垃圾采用焚烧法或卫生填埋法等方式进行处理,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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