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各技术转移机构等有关单位:
为一体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改革、数字化改革,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服务生态,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前期我厅开发了“用后转”“供需荟”“技转之家”等场景,并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先期试用,目前已具备向全省推广的条件。为做好上述场景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场景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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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后转”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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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及定义
该场景主要针对科技成果转化因信息不对称、供需不匹配、价格不确定等带来的隐性成本高,以及中小企业或山区26县企业普遍存在的风险敏感性强、成果承接能力弱等问题,通过在全国率先探索科技成果向企业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的新模式,并引入知识产权维权、保险、信用等机构,开发上线配套性保险产品,建立体系化双边权益保障机制,降低合作的门槛及风险,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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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功能
该场景主要使用对象为高校院所人员、企业人员、各级科技管理人员。主要包括高校院所侧、技术市场侧、管理侧。一是内控管理(高校院所侧)。支持科研人员依托职务成果转化“安心屋”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先用后转”在线申请,支持高校院所管理部门在线审批、一键推送技术市场,所有流程均实现记录存证。二是交易服务(技术市场侧)。支持“用后转”成果交易双方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在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进行交易,支持成果承接方在线购买相关保险产品,支持交易双方使用平台提供的格式合同(内含双边权益保障条款)并在线签约,同步生成技术交易码、技术交易凭证进行留痕存证。三是绩效监测(管理侧)。支持省市县三级管理部门、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管理部门实时监测本地区、本单位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情况,并作为后续相关政策兑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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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需荟”场景
1.背景及定义。该场景主要针对广大中小企业和山区26县企业实际技术需求,通过体系化整合构建科技服务机构特别是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体系,发挥高校院所技术转移人员主观能动性,帮助企业挖掘需求、供需对接、促成合作,配套性建立中介服务利益分享机制(不低于合作金额的5%)和贡献积分评价机制,持续优化需求为导向的产学研合作生态。
2.主要功能。该场景主要使用对象为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人员、技术专家、各级科技管理人员,社会化技转机构也可参与。同步部署在PC端、钉钉端、微信端,各端口数据同步更新。一是体系管理(PC端)。支持高校院所或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依托“供需荟”构建内部技转中心、地方研究院等节点体系,并对各个节点机构信息及其所属技转人员信息进行维护管理。二是需求管理(PC端、钉钉端)。支持企业或技转人员发布需求,支持技转机构揭榜需求、审核需求、传递需求、跟进需求,促成合作后上传合同和中介费兑付凭证,所有过程均留痕存证。三是专家及企业管理(PC端、微信端)。支持技转机构导入专家信息、将需求推送专家,支持专家维护自身信息、接收需求、揭榜需求,支持技转机构完善需求企业信息。四是绩效监测(PC端、钉钉端)。支持省市县三级科技管理部门、高校院所产学研管理部门实时监测本地区、本单位技转机构和人员绩效运行情况(包括摸排需求数、促成项目数、走访企业数等),形成相应的“贡献积分”,并作为后续相关政策兑现依据。五是个性化功能。支持定制开发模块、增加个性维度,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对技转机构或人员开展个性化维度监测。支持与各地自建平台进行接口打通,实现企业“一个入口”发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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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转之家”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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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及定义
该场景主要针对当前技术转移人员队伍专业程度不高、评价不够合理、信息渠道不多等问题,通过构建技术转移人员培训、考试、评价、能力运用等全生命周期模块,进一步掌握人员队伍底数、优化知识结构、提升实务技能,打造技术转移机构之家和技术转移人员之家。探索成果或需求“委托代理”模式,引导“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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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功能
该场景主要使用对象为高校院所和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人员、各级科技管理人员。主要包括技转机构/人员侧、管理侧。一是培训考试(技转机构/人员侧)。支持技术转移人员在线培训、在线考试,通过考试后可在线下载相应等级证书。二是委托代理(技转机构/人员侧)。支持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成果方或需求方将成果/需求委托授权给指定的技转人员,由技转人员代为开展供需对接、合作谈判等事宜,相关过程结果留痕存证。三是积分评价(管理侧)。基于技术转移机构和人员的基础信息、供需对接、培训考试、业务绩效、服务评价等系统数据,形成积分画像和贡献排名,作为后续技转人员职称评审、省市县相关政策兑现的依据。四是绩效监测(管理侧)。支持省市县三级科技管理部门对所属地区技转人员数量结构、培训考试、委托代理行为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二、相关要求
(一)各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动员科研人员将职务科技成果以“先用后转”的方式转化到中小企业和山区26县企业,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要健全完善单位内部技术转移网络体系,积极动员科研人员和技转人员依托“供需荟”场景开展产学研对接合作,落实技转机构利益分配机制和评价机制,动员技转人员依托“技转之家”场景参加技术转移培训考试、获取证书、提供委托代理服务。各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请于11月15日前上报本单位负责产学研合作的具体人员姓名、职务及手机号(报送至陈立珩,0571-89986579),并进入“供需荟”完善本单位在各地设立的技术转移中心或地方研究院相关信息。
(二)各地科技部门要加大“用后转”“供需荟”“技转之家”场景推广力度,动员辖区内高校院所、医疗机构、企业、技转机构等“应用尽用”,加强绩效监测并落实政策配套保障,形成省市县工作体系有效整合、政策体系同向发力的良好局面。各地市科技局请于11月15日前汇总上报本级和所属县(市、区)科技局分管产学研合作的负责人、处(科)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及手机号(报送至陈立珩,0571-89986579)。
(三)省科技厅将加大各场景宣讲和实操培训力度,定期通报各单位、各地区场景推广使用情况,纳入各单位、各地区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绩效评价范围,并作为下步省级相关政策兑现以及科技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文章来源: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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