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新春第一会”精神,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双百千万”专项行动,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加快打造高素质技术转移人才队伍,我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开展“双百千万·博士入企”行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6月17日前反馈我厅。
联系人:省科技厅成果处 施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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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11日
关于开展“双百千万·博士入企”
行动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全省“新春第一会”精神,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双百千万”专项行动,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加快打造高素质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双百千万·博士入企”行动(简称“博士入企”),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坚持市场导向 和需求牵引,以开展“博士入企”行动为突破口,推进高校院所等优秀青年人才入企助企,挖掘企业技术难题需求,促进产学研精准合作,塑造高素质技术转移人才队伍,推动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全链贯通、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协同互促、学科建设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打造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家队伍、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6年,支撑保障“博士入企”的市场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健全,高校院所从事技术转移工作人员的收入和地位普遍提升,高素质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基本形成,对市场导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的支撑作用更加有力。每年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公立医院、科技服务机构等派出500名以上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优秀青年人才(简称“入企博士”)与企业结对帮扶,挖掘企业技术难题需求1000项以上,促成产学研合作项目200项以上,选树一批具有一定示范效应的“博士入企”典型案例和先进个人,吸引一批社会面高层次人才从事技术转移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入企博士派遣匹配机制。省科技厅打造“供需荟·博士入企”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建立“地方提需求、高校强动员、平台促匹配、地方强保障”运行机制,引导入企博士以“科技副总”“技术顾问”“技术经纪人”等方式,发挥学科优势、专业特长和协调能力,为企业提供技术问诊、供需对接、知识产权、政策法律等成果转化服务,成为高素质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的核心班底。
(二)建立企业技术需求流转机制。坚持企业技术需求资源化管理、市场化流转,引导入企博士深入企业真挖掘需求、挖掘真需求,并依托服务平台实现需求分发、流转和解决。贯通服务平台与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淘宝端),发挥资金流、信息流、信用流一体融合优势,建立入企博士贡献积分机制和佣金分成机制,市场化、制度化保障入企博士获得不低于5%的佣金收益,激发入企博士服务企业的内生动力。
(三)建立技术经纪能力培养机制。省科技厅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将入企博士纳入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开展常态化培训和实践操作。联合阿里巴巴实施“百万年薪技术经纪人培育计划”,遴选部分绩效突出的入企博士列入培育计划,强化资源整合供给和师资培训服务,提升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服务能力。市县科技、教育部门采取举办活动、竞赛比拼等方式,提升入企博士实战化服务水平。
(四)建立入企博士学科反哺机制。通过有组织实施博士入企行动,梳理找准当前企业和产业急需的卡脖子问题和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建立完善“企业出题、高校解题”产学研协同机制,进一步强化高校院所学科建设的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产业导向,优化学科建设方向、人才队伍培养、考核评价模式,提升高校院所服务社会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科技厅、省教育厅抓统筹,制定“博士入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善省市县、各部门工作协调机制,遴选部分高校院所、市县开展“博士入企”工作试点。市县科技、教育部门抓落地,制定本地“博士入企”细化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动员企业提出真需求,推动各项任务举措落实。博士派出机构抓管理,完善入企博士遴选程序和标准,细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激发博士入企动力。
(二)加强政策扶持。允许入企博士在企业兼职兼薪,所获成果转化收入不受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限制。市县科技、教育部门在各类项目立项时要向入企博士予以倾斜,并给予入企博士适当的生活津贴和交通补贴。对入企博士承担或促成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际到账总金额300万元(山区26县可放宽至200万元)以上且形成重大科技成果的产学研项目,可纳入省重大科技项目序列。
(三)加强绩效评价。每年年底前,市县科技、教育部门采取“系统抓取+自主填报+企业评价”的方式,对入企博士服务绩效进行综合评价。省科技厅、省教育厅适时评选表彰“博士入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励研究生招生指标1个。博士派出机构要将入企博士在企服务时间折算成当年教学或科研任务,将入企博士考核评价结果列入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评聘等评比条件。
文章来源:浙江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