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对科技管理决策的支撑作用,根据《嘉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嘉科综〔2023〕9号)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度嘉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一)财政资助项目
1.嘉兴市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 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科技金融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机制研究
3.关于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跨区域合作的机制研究
4.以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引领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研究
5.嘉兴市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路径机制的研究
6.嘉兴市科技特派员“全产业”服务体系研究
(二)自筹项目
1.加强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嘉兴市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对策研究
2.新质生产力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嘉兴实践逻辑与经典案例分析
3.“四链”深度融合助力嘉兴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路径研究
4.嘉兴市融入长三角创新合作网络的动力机制与优化路径研究
5.嘉兴新质生产力培育的机制和路径研究
6.“双碳”背景下嘉兴发展现代农业产业链新质生产力的研究
7.新质生产力引领下嘉兴市汽车零部件行业研发创新能力与发展策略研究
8.嘉兴市数据要素赋能新质生产力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建议
9.关于嘉兴打造临空经济科技创新产业新生态的研究
10.以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为突破口,优化全市科技创新生态研究
11.数据要素赋能嘉兴市科创金融建设的研究
12.以城市社区有效治理打造一流科技创新环境,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13.嘉兴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更有效地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
14.嘉兴市国际科技合作现状与构建开放创新生态路径研究
二、项目分类及经费
自筹项目经费由承担单位自筹解决;一般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含),重点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含)。项目财政支持总经费执行率达70%以上且使用基本合理合规作为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其他相关事项按《嘉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嘉科综〔2023〕9号)执行。
三、申报要求
(一)可以申请承担市软科学项目的单位有以下几类:
1.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中从事软科学研究的单位;
2.从事软科学研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高端智库单位;
3.具备较好研究工作基础的其他单位。
鼓励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合作研究。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通过子合同形式明确与协作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二)承担市软科学项目的团队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嘉兴市情,具有与申请项目相应的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工作基础,具备较高研究水平与组织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无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3.团队成员结构配置合理,且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其中,承担市软科学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承担市软科学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或高端人才,且承担过市级及以上软科学研究项目(或相关研究)并验收通过。
(三)申报限制:
近三年已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但未验收通过(包括结题、终止或验收不通过)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三年内不再立项支持或推荐其申报上级同类别项目,其中高校、科研院所仅限制项目负责人。
四、产出成果要求
1.项目实施工作报告;
2.项目研究报告;
3.成果要报(简报);
4.决策参考或政策、规划建议稿;
5.获得出版专著/发表论文/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内刊登载等至少1篇;
6.其他项目研究成果。
项目研究报告应涉及立项背景及意义、现状分析、主要难点和创新点、调研案例、实证研究及对策建议等内容。对策建议部分应具有科学依据,有较高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近三年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性和权威性。研究报告字数控制在1万至1.5万字之间,并在附录中提交相关调研或实证数据。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主体可通过登录嘉兴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kjj1.jiaxing.gov.cn),在线填报申报信息。未在该系统注册过的单位及申报用户需先进行注册,需注意个人账号需绑定单位账号,由单位账号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
2.各归口管理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提交。
项目申报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截止。归口管理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3日。项目研究期限从2024年7月1日起,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请各单位认真审核把关,做好择优推荐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联系咨询电话:0573-82159860、82619009
文章来源:嘉兴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