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引导作用,现开展2022年度浙江长三角高层次人才创新园(高创园、科创中心)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及补助标准
浙江长三角高层次人才创新园(高创园)内依法注册成立、税务登记,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且税收收入纳入开发区财政体制的独立法人主体,以及依法成立的研发机构和其他单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1.实际入驻且入驻后注册资金实缴到位不低于20%或货币资金到位不低于100万元;
2.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软件企业和市领军人才企业;
3.年度实际缴纳税收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重点企业;
4.新引进实际到位注册资本1亿元(含)以上的产业类或区域性集团总部企业;
5.经研究确定的其他重点企业和项目;
6.无欠缴房租、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的不良记录;按时按要求向园区提交相关企业经营数据;无重大安全、群体性欠薪事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具备完善的会计财务制度,内部管理规范,诚信纳税。
申报时间、范围
1.申报时间:本次申报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请按规定时间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范围:此次政策申报范围以文件《关于加快浙江长三角高层次人才创新园(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鼓励政策》(嘉开管[2020]36号)和《关于加快浙江长三角高层次人才创新园(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人才优先发展的鼓励政策》(嘉开管[2020]35号)为依据。
其中:《人才优先发展政策》中“人才项目奖励”“人才引进奖励”“人才载体奖励”的博士后工作站补助本次不开展。
《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鼓励政策》中“6.鼓励加大研发投入”“8.鼓励企业资质建设”“17.年软件业务收入超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不在本次申报范围,请参加市、区级同类政策申报。
注意事项
1、申报补助项目采用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方式。线上申报请登录:https://jxhq.seehealth.net:10443/policy/#/完成相关申报;线下申报:请将所有材料按顺序整理整齐、附目录、做封面,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提交一份材料上报,申报表格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若一个企业申报多个项目,每个项目独立成册(多个专利或者多个软著权属于一个项目,可合并申报)。
2、企业资金申报应该诚信,若发现有故意作假或重复申报的将追究责任。
3、申报材料交至高创园12幢608室企业服务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鼓励政策)、607室人才服务部(人才优先发展的鼓励政策)。
企业发展政策联系人:
沈超 89991373/吕明 83387481
人才鼓励政策联系人:
徐燕琴83619248/李欢83619249
高创园
2023年7月11日
文章来源: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JXI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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